建立城乡有别、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可以说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难度最大的改革。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若干年内还不具备建立城乡统.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能性。因此,改革的目标还应定位在分别完善城乡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上。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要以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为基础,主要内容是: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约占本人工资收人的1%)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的50%记人个人账户,其余作为社会统筹。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不足时,个人负担小部分,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大部分。
由于医疗制度改革不仅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还涉及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包括医院体制医疗资源配置,医疗价格医院管理建立对区患双方的制约机制),以及医疗卫生部门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等,需要各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时,必须强调建立对医疗单位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让医疗单位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中承担一定的角色,使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与医疗单位目标一致,才能建立起低成本、高效率的医疗保险制度。
在乡村应继续健全合作医疗网,以解决农村人口最基本的医疗需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建立类似城镇的医疗保险制度。